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在拟聘21人中出现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情况下,从参加本次考试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中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次递补名次为综合成绩排名第二十二名。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6日。
如对以上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于3日内(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6日),通过书面、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不受理匿名意见)。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特此公示
公示电话:028-85728171(刘老师)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