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
部门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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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 | ||||||||||||||||||||||||||
公寓服务中心 | ||||||||||||||||||||||||||
一、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电话: 航空港校区:18108156181 龙泉校区:84813022 二、工作时间:上午8:30—11:50;下午2:00—5:30 三、服务项目:负责学生的住宿安排和宿舍(公寓)的保洁、安全、报修等管理服务工作。 四、联系方式:
五、公寓服务中心值班电话: 航空港校区:18048054197(周洪艳) 龙泉校区:13550256159(郑从霞) 六、公寓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航空港校区:18108156181 办公室:学生公寓21栋117 龙 泉校区:028-84813022 办公室:学生公寓5栋116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服务指南 为实施学生公寓标准化、规划化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次序,保持宿舍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绿色和谐,特制定如下学生公寓服务指南: 一、学生入住程序: 根据网上学校发布寝室编排: 同学们根据网上寝室编排—所住楼栋—登记—领取钥匙—签订学生入住协议—入住 二、学生宿舍公用物品维修程序 学生公用物品损坏后由本人到每栋学生宿舍值班室登记,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 自然损坏由学校维修人员免费维修; (二) 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三) 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情节严重者通报学校。 三、学生申请调换寝室程序 提出书面申请(下载学生公寓调寝申请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学校公寓管理中心确认根据房源实际情况确认签字(盖章)——调换宿舍。 四、学生办理退学、休学等程序 学生持学院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核对——办理退学、休学等手续。 五、大件物品出门程序 学生大件物品出学生公寓门——由宿管员核查物品——出门登记 六、来访人员程序 来访人员出示证件——询问,与学生联系——登记——办理进入学生公寓手续。 七、学生毕业退寝室程序 学生到宿管领取退房清单——宿管检查寝室设施有无损坏、抄录水电表——结算寝室水电费——学生搬出个人物品、行李——退还房门钥匙——离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