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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成都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2-09-26 10:40     (阅读:)

各位同学:

现将本校全日制本科生及全日制研究生参加2023年成都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医保发【2022】22号)精神要求,本校大学生参加成都市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

二、参保享受待遇

参保成功后可享受的待遇含门诊住院(包括异地住院)和生育保险待遇。住院待遇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门诊待遇含普通门诊、意外伤害门诊和门诊特殊疾病。

三、参保的有效期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待遇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

大学新生第一年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0时至次年12月31日24时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后91天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办理参保登记

其它统筹地区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注意:同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在一个统筹地区参保,不能重复参保,请同学们核实清楚后再进行缴费。

咨询热线028-85966211


后勤基建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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