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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2023-03-21 16:30 王晋    (阅读:)

 

第一部分  基本政策

 

1.大学生为什么要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以各级财政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度。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为目的,为大学生医疗保障做出的制度安排。

2.哪些大学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港、澳、台籍大学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孩子在成都上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在异地缴费的,可以吗?还是要在老家先停保,然后在成都参保呢?

答: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规定,此种情况的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学生为政府资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员,可以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若选择在成都市参保,需自行将异地的居民医保办理暂停后,才能在成都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

 

第二部分  参保和缴费

 

1.大学生怎样参保缴费?

答: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保险)由各地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大学新生及老生由个人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缴费平台或计划财务处缴费,学校统一录入学生参保信息,代收保险费。请即时关注自己缴费况,以免脱保。

2.缴费时间和保险有效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大学生应当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参保程序较繁琐,缴费时间最终以税务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为保证大学生医疗待遇,在学校集中缴费期前完成参保缴费,逾期不予办理。筹资期外参保的大学生,自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不含等90天),才能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参保人员待遇有效期目前按自然年度计算,待遇有效期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大学新生参保第一年保险有效期从9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部分 待遇标准

 

1.大学生参保后能享受那些待遇?最高能报销多少?

答:1.住院待遇详情请见附件)

2.普通门诊:大学生在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由校医院按60%的比例报销,个人负担40%。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名大学生支付的门诊费用不超过500元。

3.意外伤害门诊:大学生因外伤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50元以上的部分按90%报销,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医疗保险基金为一个大学生支付的外伤门诊医疗费用最高不超过800元。

4.门诊特殊疾病:参保大学生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5.犬伤门诊:在犬伤处置机构发生的伤口处理、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门诊医疗费用,每人份报销不超过200元。

6.生育保险待遇

对大学生中符合计划生育的孕产妇,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产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产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第四部分 费用结算

 

1.大学生在本市产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答: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航空港校区门诊部龙泉校区卫生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门诊疗费用,个人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因首诊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大学生经首诊医疗机构同意在其他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个人垫付后,由首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

大学生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住院医疗费用,应持本人社保卡在所住医院直接刷卡,由定点医疗机构与所属医保局直接结算,个人只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2.在异地发生住院、门诊就诊怎么办?

答: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自出院之日起2-3个月以内,到成都市双流区医保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费用结算。按医保规定异地门诊不予报销,全额自付。

 

第五部分  其他

 

1.能否在校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诊?

答:校医院是大学生医保的首诊医院,到校医院外的其他医院就诊需校医院同意并出具转诊证明,且当次转诊只限于当次外出就诊

2.何时报销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

答:参保学生转诊门诊费发生当月可自主选择校区(航空港校区门诊部一楼收费室、龙泉校区卫生所)进行报销(寒暑假及医保开通间歇期可能暂停报销,报销时间以每月具体通知为准)。

3.医保信息开通前住院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由于住院费用只能在成都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联网报销大学新生每年9月1日后至医保开通的间歇期,生病住院的学生在办理出院时不能以全额自费形式进行结帐,应向所住医院出入院处说明情况(挂账)暂缓办理结账手续,等待至医保信息开通后持本人社保卡以参保身份进行费用结算。

4.如何自助查询参保是否成功?

: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是否参保成功。

5.大学生社保卡如何使用?

答:大学生社保卡只限学生本人生病住院和门特结算等使用,卡内无个人账户功能不能用于药房购药,不得冒名使用其他同学社保卡看病就医,冒用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将按《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政府令155号)第二十六条处理。

 

                                               后勤基建处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成都市年城乡居民(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政策一览表

项目

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大病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重特大疾病

医疗保险

起付线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500元,市外转诊1000元。

以具体文件为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

无起付线

 

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以具体文件为准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实行级距式分段按比例报销。 0-1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77%;10000以上-3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0%;30000以上-50000元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85%;50000元以上剩余部分报销比例为90%。

以具体文件为准

报销序列

先基本医疗保险,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报销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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